2019-01-01

【有问必答】领导班子建设


问:院系党的委员会的设置情况是怎样的?

答:院系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置为党委的,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设置为党总支的,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院系党的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置为党委的,委员一般由5-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设置为党总支的,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

党员院长(系主任)一般应同时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副系主任)、工会主席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此外,根据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将逐步在规模较大的院系党委设置纪委。


问: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怎样的?

答:院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院系党组织会议是院系党组织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院长(系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院长(系主任)办公会,院长(系主任)办公会是议事协调机制。


党政联席会

党组织会议

院长(系主任)办公会

参会范围

党政班子正、副职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参加或列席

党组织委员。院长(系主任)不是党组织委员的,可以列席

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副系主任)

主持人

党组织书记或院长(系主任)

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院长(系主任)

召开频率

一般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召开

议事规则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出席人数要求

应出席人数的1/2

半数以上委员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特殊人数要求

讨论决定涉及办学方向、“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时,出席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2/3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表决人数要求

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发言要求

参会人员逐一发言,明确表态;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参会人员逐一发言,明确表态;党组织书记末位表态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问:党政联席会与党组织会议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院系作为开展教学科研管理的基本单位,实行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院系党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院系行政领导班子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关于党政联席会与党组织会议的关系,以下几点需要重点把握:

第一,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三,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由院系党组织把好政治关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四,对于涉及本单位办学方向、改革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议题,以及涉及人选推荐、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任等有关议题,党组织会议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

第五,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问:什么是“三重一大”制度?

答: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学校党委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