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发展对象培训(党性教育读书班)

1培训时间、对象

已经参加过北京大学、其他高校或其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党的知识系统培训并结业,表现突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于近期发展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春季学期教学第一周周六开班,第一周周六、第二周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分别举行4场专题辅导报告,第四周周日下午13:30-15:10组织结业考试。

秋季学期九月初开班,九月中旬周六(或周日)、九月下旬周日(或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分别举行4场专题辅导报告,国庆假期之后的第一个周日下午13:30-15:10组织结业考试。

2报名时间与方式

1)院系党委主要负责人或本期读书班单位负责人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读书班的报名工作事项。

2)党支部根据当年党员发展计划,集体讨论推荐读书班的参训人选。推荐人选应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于近期发展的学生。

3)党支部书记审核被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确认后交所在院系党性教育读书班单位负责人或领队辅导员。

3培训方式与内容


项  目

主要内容

主体培训

专题辅导报告

党校办公室安排4场专题辅导报告,专题报告主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读、党的纪律建设与党员廉洁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案例教学。

一对一谈话

各院系党委在结业考试前,安排专人与每一位学员开展一对一谈话。

党性教育实践活动

各院系党委在结业考试前完成1次党性教育实践活动。党校办公室做好北京大学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分层分类搭建发展党员全过程实践教育培训资源体系。

集体讨论

各院系党委在结业考试前组织1次集体讨论。讨论选题应结合专题辅导报告和读书自学的相关内容,同时联系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本院系党性教育读书班负责人应对讨论进行相应指导。

读书自学

学员应安排时间自学《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辅导教材》、《大学与价值观》等指定的自学教材,并以此为基础,在结业前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至少1份思想汇报。

4、结业要求

各单位组织学员开展结业评议。结业评议总分30分,包括自评、互评和支部测评等方式,也可请本院系党性教育读书班单位负责人测评,具体评议规则由院系自行确定。评议内容应包括学员的思想修养、学习表现、参与集体讨论情况、参与党性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思想汇报提交情况以及日常综合表现等方面。

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总分70分。闭卷部分40分,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及第一、七章,《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第一、五、八部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卷部分30分,考试范围包括专题辅导报告、《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辅导教材》、《大学与价值观》等党校指定的学习材料。

结业评议和结业考试分数相加为学员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将不予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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